据媒体报道,6月29日凌晨2时40分许,由长沙开往深圳(K9017次)和铜仁开往深圳西(K9063次)的列车在郴州火车站站内发生侧面冲撞事故。初步查明,3人死亡,60余人受伤。
这是继2008年“4.28”山东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后发生的又一起重大事故。
“4.28”山东胶济铁路事故,造成71人死亡,41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。在追究相关人员管理之责时,“板子”只是打在基层官员的身上,刘志军部长只是被国务院作了一个记过处分。
4·28”两辆火车相撞事故后不到半年,10月13日,济南至青岛的胶济线铁路再次出现超速事故,由于济南机务段带道司机错误操作,导致DJ5506次列车超速,最高运行速度达到162公里/小时。10月20日,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针对这起事故提出了严厉批评。他指出,超过允许速度42公里,超速运行了3分23秒,在这种状况下“不出事、没翻车,实在是侥幸,实在是撞上大运了”。此次事故发生后,耿志修被免职,重新出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。
在二十一年前,即1988年1月24日,一辆由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旅客列车运行至昆明贵阳线的且午至邓家村间,发生列车颠覆的行车重大事故,死亡90人,重伤66人,当时死亡的,包括了日本人。昆贵铁路事故发生后,铁道部某部长因此而被免职。
2008年“4.28”山东胶济铁路事故与当年的昆贵铁路事故相比,死亡人数少了十九人,但伤者人数多出350人。两起事故的损失,应是旗鼓相当。也许是死了外人的缘故,造成了不好的国际影响,部长才为此而丢官吧?
现仅一年多的时间,就发生了两起火车相撞重特大事故,作为铁路系统的最高行政长官刘志军负有管理不善之责。那么,按照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,对刘志军部长就应再作一次行政问责。一次问责后,再出重特大事故。第二次问责,是不是该撤职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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