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孫春蘭書記:
您好!
我曾經於2009年12月4日,全國法制宣傳日,給您寄去了一封公開信,反映福建三位網民被“誣告陷害”案的情況。未得到您的回复。
12月18日我和老虎廟專程到福建福州給您寄了第二封信。到現在仍並未見到您的意見回應。
今天,2010年1月11日,即使按照主審法官說的1月7日才到審限,遊精佑等三位無罪網民也已經超期羈押第四天了。
孫書記,福建三網民被誣告陷害案,已經成了一個標誌性的案件。這關係到每一個網民是否還能享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。
當年著名的“周老虎”案,網民發帖、質疑最多,陝西林業部門也多次公開澄清說明。事件引起中央領導的關注後,最終證明“周老虎”屬於造假。自始至終沒有網民被抓。
雲南昆明的“處女賣淫案”,當地警方也做了澄清,網民也錄製了當事人程豔的喊冤視頻,網上帖子無數,也沒有網民被捕。
去年2月,山東曹縣段磊6次上網虛假舉報曹縣莊寨鎮書記郭峰“大量貪污受賄,利用職務之便,為親戚朋友強攬工程,長期包養情婦,其子郭某經營KTV並賣毒吸毒、賣淫嫖娼”等。 7月6日,曹縣人民檢察院對段磊涉嫌誹謗罪一案提起公訴。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後,山東省曹縣公安機關依法對段磊涉嫌誹謗莊寨鎮黨委書記一案撤案,曹縣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的主要負責同志向段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。
今年4月,網絡上出現了一篇《人大代表與公安局長勾結一起倒賣民女》帖文和一個講述事情經過的視頻。事件影響之大,超過曝光嚴曉玲死因的帖文和視頻。經過陝西省公安廳與公安部的聯合調查,認定曝光的問題不屬實,為此召開新聞發布會予以澄清,事件迅速得到了平息。陝西省有關部門,沒有將這起事件擴大化,沒有“上綱上線”進行打壓。這件事很快就銷聲匿跡,沒有在互聯網上發酵。
今年相類似的案件,還有河南王帥事件、四川鄧永固誹謗案、內蒙古吳保全誹謗案……都沒有網民被追究“誣告陷害”罪。相反卻有多名官員被查處。
經過半年來央視的關注、國內重要報刊的研討、網上的熱議、學者的論證,估計福建馬尾有關部門也已經認識到他們的錯誤,但是覺得面子上下不來,所以遲遲未予宣判。
但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!福建馬尾有關部門倘能從善如流,全國網民一定會歡呼並且認可。
言者無罪。因言獲罪不應該成為和諧社會的現象,更不應該成為福建不光彩的標識。
孫書記,希望您一定在百忙之中過問此案,因為對這個經典案例的處理方式和處理結果,將成為這個國家、這個社會對待網絡言論和公民基本權利的範本,對於目前,對於將來,都具有重要的標本意義。
八閩百姓,期待您的福祉。
此致
北京市民 王荔蕻
2010年1月11日
“因为有不公,才会有为不公而呼号的人” (一个民主党派官员致孙春兰的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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